清朝对言语书词“贵贱”的标准化

《满洲秘档》有这样的记载:
崇德元年六月上谕:“我国之人,昔未谙典礼,故言语书词俱无上下贵贱之分。今阅古制,凡上下问答,各有分别,自今俱宜仿而行之。嗣后凡施之于皇上者,则谓之奏;施之于亲王郡王及诸贝勒者,则谓之禀;施之于诸大臣者,则谓之呈;皇上之书词,谓之上谕;言语谓之降旨;臣工对上,无论问答,均谓之奏陈;各库分别定名,谓之曰银库、财库、仓库;桥谓之市井;铺谓之商家;各地方官用牲畜谓之户部牧养;教场谓之演武厅;禁约者,佛家之法,嗣勿得称呼,谓之国家法律;不可以臣工之有职者,皆谓之官员;照样二字,为蒙古之语,以后无论言语书词,照样二字,永远禁止,谓之效法;外蕃归顺之蒙古使者,不得曰使臣,若来进牲畜财帛者,则谓之进献牲畜财帛之人。若来告事则谓之奏陈;内外和硕亲王、多罗郡王、多罗贝勒等彼此往来之使则谓之使臣;若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贝子等所遣之使,则亦谓之使臣;未封王之大小贝勒、贝子等之使者,若来亲王、郡王处馈送者,则不曰使臣,谓之馈送之人。”
来源:http://www.poshaguo.com/article/77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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