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宗批奏折:重要的事情说三遍

咸丰季年,天下糜烂,几于不可收拾,故文宗以醇酒妇人自戕。其时有雏伶朱莲芬者,貌为诸伶冠,善昆曲,歌喉娇脆无比,且能作小诗,工楷法。文宗嬖之,不时传召。有陆御史者亦狎之,因不得常见,遂直言极谏,引经据典,洋洋数千言。
文宗阅之,大笑曰:陆都老爷醋矣!即手批其奏云:如狗啃骨,被人夺去,岂不恨哉!钦此。不加罪也。文宗风流滑稽如此。予丙子在京,合肥龚引孙比部为予言。龚亦狎莲芬者。
文宗批答二相传殉难浙抚王有龄之父,为云南昆明知县。伏法两江总督何桂清之父,即为王之签稿门丁。有谓何实王之血胤,事属暧昧,不敢妄断。惟王有龄幼时读书署中,桂清亦伴读,聪颖异常,十五岁所作举业,老成不能更一字。欲就试而无籍,乃谋之昆明绅士,占籍就试焉。入泮食饩,乡举联捷,成进士,入翰林,年甫十八耳。未几,跻显要,任封疆,亦仅三十余也。
咸丰九年,何为江督,王有龄亦由捐纳盐大使洊升至江苏布政使,皆何力也。当杭城之初陷也,巡抚罗遵殿殉难,廷议难其人,何即洊王可胜任。折初上,文宗朱批连书王有龄、王有龄、王有龄九字,不置可否。折再上,批云:尔但知有王有龄耳。折三上,言王如负委任,请治臣滥保之罪。于是始简为浙抚。杭城再陷,竟城亡与亡,可谓不负举主。然举主竟不若也。汉阳陶新柏在何幕治折奏事,后尝言之。(《清代野记》清] 梁溪坐观老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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