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禧太后三大罪过

三大罪过:第一大罪过是镇压了太平天国农民起义,第二大罪过是镇压了戊戌变法,将谭嗣同等几个爱国的改革家,送上了断头台,她的第三个罪过,是在她当权期间,订立了两个丧权辱国的条约,一个是《马关条约》,一个是《辛丑和约》。这个三大罪过,就让慈禧太后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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